一、预约
咨询前请事先预约会谈时间。与咨询师协商彼此适合的时间进行咨询,可以避免您的时间浪费。
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劳动应该受到尊重,也应该获得报酬,如果您需要心理咨询,请按标准付费咨询!
二、赴约
在会谈时间确定后,请您准时赴约。准时赴约,不仅是对咨询师尊重的表现,也是您认真对待自己及自己的问题的标志。这也是咨询师判断您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的评价指标之一,有时,甚至可以预估您最后可能取得的效果。
另外,因为心理咨询是以"租用时间"的方式提供服务的,即使您迟到,咨询师也将要求您按照约定的时间付费,不会轻易延长,您的迟到将给您带来诸多损失。当然,也不必到得太早,即使您提前到达,会谈也仍将在约定的时间开始。通常在约定的时间之前5分钟左右到达比较合适。
三、准备
首次会谈没有特殊要求,并不要求做特别的准备,尽可能真实客观就可以了。心理咨询要求来访者在会谈中,尽可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(我们重视的是真实性而不是全部性)。您可以做必要的隐瞒,比如,您可以使用化名、您可以隐瞒其他当事人的名字、您可以隐瞒自己的工作单位。咨询师会尊重您的隐私权。但您尽量不要做不必要的虚假陈述,比如,修改事情的真实经过、修改问题的客观性、修改自己与其他当事人的真实感受,等等,否则可能会妨碍咨询师对您的问题做出判断。
四、了解
首次会谈,咨询师通常会先做一个结构化的工作,即,咨询师要讲清楚保密原则及其局限性,要对心理咨询的性质、工作方式以及咨询的流程等有关事宜向来访者做一介绍,让来访者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个比较清楚的了解。
五、评估
首次会谈,是心理咨询的初步评估阶段,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:
a.初步的诊断,需要判断是否有重症精神障碍,比如,精神分裂症等,这种情况应该寻求药物咨询,通常不是心理咨询工作的范围;
b.确定来访者希望解决的问题的焦点和框架;
c.确定来访者"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?",如果适合接受心理咨询,采用什么方式的心理咨询比较合适。
六、判断
在初步评估结束之后,咨询师将对您的问题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,这些判断包括诊断、严重性的初步评估、咨询的大致效果等。
七、协商
然后,咨询师将同您一起协商以下一些具体问题:
a.您是否打算接受心理咨询?
b.采用何种形式的心理咨询?
c.咨询的频度是怎样的?
d.什么时间进行咨询?
e.关于咨询费用;
f.付费方式;
g.关于失约、迟到、意外、请假等情况的处理。
八、协议
通过上述的评估、判断与协商,就形成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的一个咨询"协议"或者"合同"。这种协议或合同,通常有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两种形式,由咨询师与来访者协商采取那种形式。
一旦协议形成,将要求咨询师和来访者共同认真遵守,意味着咨询师将陪同来访者一起走过来访者对于自我探索、自我发现、自我成长、自我超越的心理历程。
注 意
由于心理咨询是一个以来访者为主的一个自我发现、自我更新的过程,需要来访者自己具有比较强的求助动力、并愿意为此做出持续的努力。因此,请家长或朋友在来访者知晓来访意图、征得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,陪伴来访者前来就诊。请勿使用欺骗、隐瞒等方式迫使来访者前来咨询。
为了保证心理咨询的效果,心理咨询对于咨询的设置的要求具有特殊性,所以,本中心恕不接受到来访者家庭出诊的邀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