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和大家分享一篇婚姻心理咨询师邓清溪老师的文章。
夫妻之间,常常就因为这样的事情而开始闹矛盾。一件小事,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,却总是容易引起激烈的纷争。与其说是因为不会爱,不如说爱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自己。比如,有的人总是看配偶不顺眼,觉得他/她这样不好,那样不好。如果他/她能好起来,最终是为了谁?表面上说,是为了这个家,实际上都是与“我”相关的欲望、观念、信仰。如果一个人,不能接受配偶“本来的样子”,一切的爱,都只是穿着各种漂亮衣服的谎言。因为你爱的不是那个实实在在的人,你爱的是一个虚拟的人。
当然,哪怕有“我”的存在,我们也可以找到夫妻相处的办法,增进相互情感,让关系变得安全的办法。因为,我们每个人,其实内心深处都希望得到那种“无条件的爱”。因为,那种爱里面,才有改变一个人的动力,才有创造性地拉近关系的能量与方式。当我们越能靠近那种爱,关系就越安全越牢固。其实,我们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体会,在夜深人静,在异国他乡,当我们孤独时,当我们困难时,当我们痛苦时,浮现在我们心头的人,都曾经是非常接近——无条件地爱我们的人。那种爱里面,具有无与伦比的力量,如佛祖的手掌,孙悟空能翻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,都逃离不开。我们都想要那个爱与被爱的感觉,只是又难以舍弃“我”的存在。
“我”的形成,都是来源于关系。“我”的削弱与消弥,也必须在关系中达成。当一对夫妻,在关系中感觉到痛苦,不舒服,那么这是一件好的事情,说明这个关系里面有爱的存在。如果在一个关系里,对方的出现或消失,不会引起我们任何的情绪波动,那么这个关系里面没有爱的存在,关系也就名存实亡了。
有爱存在的关系,痛苦只是说因为“我”的影响太大,影响两个人如何靠近,如何去爱,如同两个相爱的刺猬。跟“我”有关的刺不拔除,认识不到“我”对彼此的影响与责任,所以我们才会如此痛苦,然而又难以轻易离开。
存在“痛苦”的关系,是有爱的关系,也是有救的关系。我们一方面要去看清楚,与“我”有关的因素如何影响着关系的靠近,又要懂得,如何利用与“爱”相关的因素,去促进关系的改善。爱的障碍在于,我们看不清刺在哪里;就算有些人能看清,但又不一定能做到拔除。
未完待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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